我喜歡打球,五專的時候第一次接觸籃球,道道地地的門外漢,但不知道為什麼,好喜歡這個運動,記得專一暑假時,每天總是七、八點就去球場打球,直到中午。在兩個月之後,再度回到學校的第一場鬥牛…呼~crossover…當球呈現漂亮的幅度破網,全場原來不視你為個卡,但卻有著絲毫不同表現之時!這就是態度,一種給你一點顏色瞧瞧的態度。很多事情『不要去說,用做的』!事實的證明往往是最佳的辯解之詞。當然,在此不是炫耀我很會打球,也滿久沒打了(汗顏中…),但在打了十年球的籃球場中,我學會了『輸,其實也可以很驕傲』的道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