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19551028日,一位出生於富裕家庭的公子哥出事,在年少時期,外婆就極力鼓勵他應該要『聰明思考』,造就了一個聰明的大人物『比爾蓋茲』。他在哈佛二年級時,毅然決然休學去創業,公司初期名為『micro soft』,爾後更名為現在家喻戶曉的『microsoft』。

 

IBM的崇拜者,到IBM的供應商,到IBM的死對頭,一個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科技史。蓋茲從小就是IBM迷,所以之後跟合夥人合作後以兩萬五千美元從西雅圖電腦手中買下了Q-DOS這項系統。之後把他命名為後來大家在市場上熟悉的DOS系統,又拿著此系統跟巨大的IT硬體霸主IBM合作。從此IBM生產個人電腦、微軟提供DOS系統的軟硬整合橫掃了全球,而微軟這個小蝦米也因為這個舉動成為市場上軟體產業的霸主。如果真要拿數據來佐證,光1999年,蓋茲就多賺了200億美金,這是一個極度誇張的收入,可想而知微軟在當時的意氣風發。而IBM的無知,也間接的為自己的企業損失了250億美金的商機。而軟體在這期間的霸權到底有多誇裝呢?就從19965月由四間公司:sun computerIBMapple、網景等幾家公司一起創辦了網路電腦公司(Network Computer),企圖研發出網路電腦來跟微軟的作業系統對抗,就可以知道他當下的實力有多麼驚人。

 

微軟最引人詬病的議題:沒有創新能力。說道創新能力,沒有人會提到微軟所帶來的貢獻,DOS是併購而來的,windows是看到麥金塔而衍生出來的,滑鼠這樣的設備也是偷了apple的概念而產生,可見蓋茲也是一個善於模仿跟適度偷竊點子的人。雖沒有跨歷史的創新壯舉,卻能靠著敏銳的洞悉能力瞭解市場未來的走向,一步一步的佈局,最終變成市場的領導者,這到不得不佩服蓋茲於創業之初,在行銷策略以及合縱連橫等各種企業戰術運用甚佳。微軟在早期很少開發非常頂尖的技術,都是從別人那邊獲取靈感加以商業化成人人可以容易上手的軟體,說來其實也算是一種藝術。畢竟誰不模仿呢,連已故的賈伯斯也成說過『偉大的藝術家,懂得適度的瓢竊』,不是嗎?

 

post PC來臨,軟體巨人大感冒!在個人電腦的世代中,微軟的確佔盡了優勢,但別忘了現在的行動智慧裝置的出貨量已超越了一般的個人電腦。這時代乃人人高喊的『post PC』世代,在此一戰場上,又不一樣了,這次微軟扮演著當初IBM大廠此一角色,將大把的市場拱手就給了applegoogle陣營,如今微型裝置上採用微軟的不超過15%,將近9成都是用apple陣營的iOSgoogle陣營的android系列。所以微軟正面臨的一個急需轉型的十字路口。且看他如何應對了!

 

微軟的成,皆因電腦微型的PC而得;其衰,更是因電腦再度微型成個人手持設備而敗。仔細想想視窗化作業系統的成功,來自抄襲了賈伯斯的麥金塔;而它的windows的消退,也是來自賈伯斯由端設備出發的i系列產品之浪潮,所夾帶的iOS系統。這到是滿有趣的因果,就是因為起伏不定,霸主難當,所以科技業才如此迷人。

 

此篇可視為一個從科技演進看微軟興衰的狂想曲~請多學學它的佈局策略,但也避免像他總是被冠上沒有格調的公司稱號之窘名吧!

arrow
arrow

    劉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